農電共生 結合太陽能發電與農業生產 創造一地兩用效益

農電共生 結合太陽能發電與農業生產 創造一地兩用效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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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設施(香菇寮/鴨舍/鵝舍/雞舍/集貨包裝場/生鮮物流,,,)裝太陽能(俗稱「農電共生」或「營農型」)需要符合「農地農用」原則,即太陽能板下方或周邊仍需進行實際農業生產,如菇寮、畜牧場、魚塭等,並需向地方政府農業局申請「農業設施容許使用」,通過後才能合法裝設,以結合農業經營、增加收益並享有田賦優惠。申請流程包含提交經營計畫書,審查要點包含確保不影響農業生產、光電設施面積比例、以及避免特定區域(如特定農業區)。

核心概念

營農型 (Agri-PV): 太陽能與農業設施(如菇舍、畜舍、魚塭)結合,下方仍有農作或養殖,例如屋頂型菇寮或雞舍裝太陽能板。

農電共生: 結合太陽能發電與農業生產,創造一地兩用效益。

申請資格與條件

農業設施: 必須是合法建置的農業設施(如雞舍、豬舍、菇寮、溫室、魚塭等),需有使用執照。

經營計畫: 需提出與農業結合的經營計畫,證明不會妨礙農業生產。

申請農業設施容許: 向縣市政府農業局申請,提交經營計畫書。

審查與核可: 農業局會勘,確認符合農業經營與設施規定。

申請建置與併聯: 取得容許後,才能向能源局申請設置與台電併聯。

優點

增加收益: 透過售電增加農場收入。

降低成本: 太陽能板可隔熱降溫,提升農作或畜牧效益。

稅賦優惠: 合法經營可維持田賦,免繳地價稅。

活化農地: 讓閒置或低效益農地有更多用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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