廠房屋頂投資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-提供自用有效降低台電端電費支出
廠房屋頂投資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-提供自用有效降低台電端電費支出
專業太陽能自用電規劃設計,為工廠業主提供最佳節電效益
電洽: 0980505868
https://www.pvesco168.com.tw/news-detail-3400680.html
電價連年調漲,工業用戶/及小商店等用電需求大之用電大戶,透過於自有屋頂上自行投資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並提供做為自用,可以有效降低使用台電高額電價支出
工廠單位投資太陽能發電系統,目前由業主自行出資設置方式有
全額躉售:
將全部發電量依合約躉售電價回售太陽電能給台電//工廠目前每度用電價格低,經由評估賣電給台電收益較高(建物需為合法建物)
餘額躉售:
太陽能產生之電力先行提供工廠使用,剩餘部分回售給台電,不足電力部分由台電端補充,可有效降低白天台電端尖峰電價用電需求,並將未用完之太陽能電能轉售給台電,增加收益//每度自用電可以額外申請再生能源憑證增加獲利//另日後碳權交易制度實施後又能有碳權收益(建物需為合法建物)
太陽能電力全部提供自用:
適合白天時間用電需求大,來自台電端用電級距每度電價高達4-5元以上,可以透過太陽能自用電降低台電級距,減輕電費支出(建物無合法建物登記/使用執照)
出租屋頂予能源商:
僅需提供屋頂給能源商興建太陽能電廠,每月收取發電收入一定比率做為租金作為,不用自行籌措太陽能設備設置費用,補貼因台電電價調漲增加之電費支出
經濟部3月17日召開上半年電價費率審議,決議4月起調漲電價,平均漲幅11其中產業電價調漲17%,住宅用電每月700度以上調漲3%、1000度以上調漲10%。
工業用電部分—
高壓及特高壓產業用電大戶(台鐵、高鐵、捷運及晶圓代工廠)調漲電價17%
低壓產業用戶(農漁、超市、商辦、中小型工廠)以内需、微中型企業為主,調漲10%。
產業用電平均從每度2.91元調整至3.38元,平均漲幅約14.2%。
住商用電部分—
小商店則是每月3001度以上調漲5%,1501~3000度微調3%。
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下用戶不調整
小商店(早餐店、理髮廳、雜貨店、超商等)1500度以下也不調整, 每月3001度以上調漲5%,1501~3000度微調3%。
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下用戶不調整,用電701度~1000度者調漲3%,每月用電1001度以上調漲10%
不調整用戶—
為照顧學生上課環境,學校(幼兒園至大專院校)電價不調整
用電弱勢如農漁業也不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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