餘額躉售型太陽能發電系統-發電自用,多餘電力賣台電,不足電力由台電補充
餘額躉售型太陽能發電系統 - 發電自用 , 多餘電力賣台電 , 不足電力由台電補充 https://www.pvesco168.com.tw/news-detail-4014885.html 太陽能發電自用餘額躉售,是指太陽能系統產生的電力先供應自家使用,若有多餘電力則自動賣給台電(躉售),不足電力由台電供電,透過雙向電表計價,能節省電費並獲得售電收入,且無須加裝昂貴的儲能電池。此模式適用於高用電量用戶(如工廠)或一般家庭,可降低電費支出,並獲得政府的躉購費率,是目前最常見的設置方式之一。 餘額躉售的優點 節省電費: 優先抵扣自家用電,有效降低台電電費支出。 賺取售電收入: 多餘電力賣給台電,依政府訂定的躉購費率計價(費率有分級距)。 減少碳排: 實踐低碳生活,企業亦可提升綠電使用佔比 靈活運用電網: 將台電電網視為大型電池,過剩電力送入電網,不足時再從電網取用 , 不像全額自用需儲能,可省下電池成本。 申請流程與關鍵 設備登記: 需向能源局申請設備登記並與台電併網。 併網與簽約: 完成備案後一年內需與台電辦理併網及躉購簽約。 電表: 將原有單向電表更換為雙向電表。 再生能源憑證 (REC) : 自用部分可申請憑證,躉售部分則不能(但可參與綠電交易)。 適合對象: 高用電量用戶: 白天用電量大,優先自用,不足由台電補足。 工廠: 符合特定工廠屋頂設置規定,可降低電費並減少碳排放。 總結來說,太陽能自用餘額躉售是一種平衡自用與售電的實用模式,結合了節能和獲利,是目前推廣的主流方式之一。 透過太陽能發電系統可以有效低台電端電費支出,又能藉由使用綠電獲取再生能源憑照提供自行使用或進行買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