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-新建物,增建,改建建築物
內政部公告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 草案 - 新建物 , 增建 , 改建建築物 內政部與經濟部目前正會銜研議 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》 ,該標準目前為 草案 ** 階段,預計最快於 2025 年底前公告上路。 草案重點內容 根據目前內政部公開的草案內容,主要規範如下: · 適用範圍 :新建、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,其建築面積達到 1000 平方公尺(約 300 坪)以上 者。 · 設置義務 :符合條件的建築物,原則上應依 ** 每 20 平方公尺設置 1 瓩( kW ) **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標準進行設置。 · 例外排除 :部分類型建築物可排除適用,例如宗教殯葬類、危險物品類、受光條件不足或有其他個案特殊因素者。 · 審查程序 :太陽光電設備的設置將納入建築物的 建造執照 及 使用執照 審查程序中,起造人需檢附相關圖說及證明文件。 · 獨立運作 :標準將明確規範電路設計須具備「獨立運作」功能,以強化建築物在外部電網中斷時的防災韌性。 · 權責移交 :明定起造人應在建築物所有權移轉或移交予管理委員會前,完成設備設置者變更登記。 其他相關法規 在該標準正式公告前,目前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仍需遵循其他相關法規,例如: · 《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》 :經濟部主管的法規,符合特定條件(例如高度限制)的太陽光電設施可免除申請雜項執照。 · ...